2007年6月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儿子偷苗父母补种检察提请从轻量刑
胡 琬

  本报讯 近日,安吉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安吉梅溪镇盗窃别人白茶苗的张某提起公诉,起诉的同时也提请法院予以从轻量刑。而之所以提请从轻量刑,是因为张某父母的所作所为。
  去年12月2日晚,安吉县林某得知自己长兴的一个朋友曾某在收购白茶苗,便与张某预谋,一起至同村徐某家的白茶山上盗窃了白茶苗11640棵。后二人返回张某家,林某打电话给曾某,说已经搞到白茶苗,让其过来拉。张某的母亲听到后产生了怀疑,责问儿子白茶苗的来历,于是张某不得不向母亲坦白了盗窃白茶苗的事实,两人随后匆匆逃离。
  是假装不知还是向徐家人坦白?最终,张某的母亲经过一晚上的考虑后,上门将自己儿子张某伙同林某盗窃他家白茶苗的事告诉了徐某,并表示愿意赔偿。 
  而另一方面,林某与张某已连夜将窃得的白茶苗卖给了曾某,曾某装载白茶苗的摩托三轮车因行迹可疑已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如实供述了盗窃作案的事实。后林某、张某的两家父母一起将公安机关发还的白茶苗补种回徐某山上。
  张某、林某盗窃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但起诉书同时认定了张某、林某的家人积极补偿失主的损失,于是提请酌定从轻量刑。  (胡 琬)